2013年北京地区办理签证的注意事项
一、申请签证
申请签证需先发送电子邮件至以下地址:cog.pekin.vis@maec.es进行预约。
申请留学签证者要亲自来申请或者通过拥有其授权的代表人携带公证过的授权书来申请。但申请者本人必须亲自来领取。或者委托与西班牙机构有合作关系的留学中心代为办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路东四街9 号 邮编;100600
二、应递交的材料
1. 两张填写好的签证申请表和两张两寸近期证件照。
2. 有效期超过申请人在西班牙停留时间的申请人普通护照(原件及所有页的复印件)。
3.提交由国家承认的国立或私立教育中心的行政负责人签名的录取通知书,此通知书要注明是去该学校进行学习或进修或研究工作或培训,并且要注明该大学或该教育中心的国家注册代码(原件及复印件)。
4.留学计划,应写明申请者将要学习的科目和进行的研究。
5.申请人必须对西班牙语或将接受教育所需语言有一定的理解和表达能力。应具有欧洲教育系统ALTE A2 标准水平。
6.需提供申请人所拥有的最高学历的学位证书的公证书,翻译并认证(原件及复件)(小学,初高中,中专,大学等)。
7.申请人需提供其本人拥有充足的生活来源的证明,并且提供申请人本人或父母及合法代理人最近六个月存取款的活期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有必要的话我们会向申请人索要其交付全额学费的证明。
8.申请人需提供在西班牙留学期间有住所的证明,并说明详细地址(原件及复印件)。
9.申请人需购买一份负责其在西班牙期间的医疗费用和突发急病返回祖国费用的保险。
10.申请人如果未成年,需提供其父母或监护人关于其在西班牙学习和居留的同意书的公证书,需明确学校的名称和留学时间,翻译并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11.两个写有申请人在中国详细地址及邮编的信封以便通知。
12.户口所有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申请人申请6 个月以上的留学签证,还需要另外提供以下文件:
a) 本总领馆指定医疗机构所开的健康证明原件,以证明申请人不患有国际医疗组织规定的重大传染疾病。
b) 年龄为十六岁以上的申请人需提供翻译并认证过的无犯罪记录公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此文件的有效期为3 个月。办理此证明需要至少一个月,请申请人提前办理。
三、补充材料及说明
*有要求申请者面试的可能。
*西班牙使馆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供任何其它所需文件。
*即使准备好上面所提到的所有文件,也不能肯定获得签证。
3. 西班牙其他驻中国的外交机构:
持有江西省、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户口的申请者必须到西班牙驻上海总领事馆申请签证。
获知更多官方信息请登陆http://www.maec.es/Consulados/Pekin
注: 申请人在领取护照的同时应检查签证的内容是否正确。取走护照即意味着申请人认同签证的内容。
留学签证的审批时间大约为一个月左右, 请申请人务必提前申请并预留足够的审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