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递交签证:
申请人需要亲自通过邮件cog.canton.vis@maec.es进行预约签证日期(无须添加附件)。
2. 谁可以申请此类签证?
唯一或主要目的是进行以下非劳务性质活动的外国人可以申请此签证:
a) 在西班牙进入西班牙官方认可的学校报名学习或继续深造,结束学习后会得到相应的证书。
b) 在西班牙官方认可的学校进行调研或培训。
c) 在西班牙进行学生交换项目,以在官方认可的学校继续参加初/高中学习。组织方将负责选择寄宿家庭或寄宿学校。
d) 在西班牙公立或私立机构进行非劳务性质的实习。
e) 在西班牙参加自愿者活动。
3. 要求与文件
1)逗留时间长于90天时,递交填好和签名的本国签证申请表;逗留时间短于90天时,递交填好的申根签证申请表以及申请表首页复印件。表格不可用中文填写。须留下联系方式和确切的地址。
2)一张白底两寸的彩色近照。
3)户口本(原件以及全本复印件)。
4)有效期至少覆盖所有逗留时间的普通护照,至少两页空白,及所有页的复印件。
5)证明申请人符合a) 到e)条中任意一项的文件。
6)课程的付款证明或奖学金证明。
7)申请人所拥有的最高学历的学位证书的公证书,翻译成西班牙语并认证(原件及复件)(小学,初高中,中专,大学等)。
8)在西班牙留学期间有住所的证明,并说明详细地址(原件及复印件)。
9)申请人或其家属拥有在西班牙学习期间足够的经济来源支持生活的证明文件(银行账单,房产证,申请人或其家属的工作证明)。申请人须有最低限额为100%IPREM,2011年为532.51欧元每月的生活费用,若携带家属,每位须满足50%IPREM。如获得奖学金,奖学金数额亦须满足最低限额。
10)申请人如果未成年,需提供其父母或监护人关于其在西班牙学习和居留的同意书的公证书,需明确学校的名称和留学时间,翻译并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11)如学习时间超过180天,需提供递交申请签证前5年内曾获得居留许可的国家所出的翻译成西班牙语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经过认证),此文件的有效期为3个月。
12)如学习时间不足90天,需提供一份覆盖所有逗留日期的旅行保险。此保险应保障申请人可以得到必要的医疗帮助以及发生事故时遗体运送回国的费用,保额最低不少于30000欧元。
13)如学习时间超过90天,需提供一份可以西班牙使用的公立或私立医疗保险。此保险应至少保障申请人在西班牙的就医费用。
14)如学习超过180天,需提供备案医疗中心出具的健康证明(备案医疗中心名单),以证明申请人不患有国际医疗组织规定的重大传染疾病(原件以及复印件)。
15)缴纳签证所需费用。
补充说明
如有需要,本领事馆有权要求申请人本人前来面试或提交任何其他所需要的文件。
所有外国文件必须翻译成西班牙语。